Google今日(11/7)公布一項偕同調查單位Ipsos MediaCT所進行的研究,在 2012年第3季針對全球使用智慧型手機上網用戶的使用者行為調查,其中台灣區總計 有1000名成年(18-64歲)使用者接受訪談,Google台灣總經理陳俊廷表示,「多螢(Multi-Screen)時代正式來臨,其中65%使用者以智慧型手機作為購買行為的起點。」 

根據調查,94%的智慧型手機使用者曾經搜尋過本地資訊,62%使用者每週至少搜尋一次本地資訊,較2011年成長了10%,陳俊廷指出,「87%使用者曾在取得搜尋結果後採取行動,代表手機搜尋是非常接近實際動作的行為,這些緊接著的動作包括:56%曾與商家聯絡、52%曾購買商品、47%曾光顧商家,20%曾與他人分享。特別是在螢幕有限的情況下,38%手機使用者只看搜尋結果的第一頁,也就是手機能呈現的前十個結果,相較於36%電腦使用者會看到第二頁,每頁能呈現一百個結果來看,少了非常多,可以稱作是『急經濟』!」

 
圖片來源:Google 

此外,日常娛樂與傳播行為除了38%發生在智慧型手機之外,還有另外三個螢幕,包括:電視、電腦、平板電腦,此四個螢幕每日平均占據消費者高達4.4小時。

陳俊廷強調,在「多螢趨勢下,單一裝置下的單一種型態廣告是不夠的!企業需要有完整的四螢廣告策略,制定整合型模式,」目前Google 行動廣告解決方案包括搜尋廣告、聯播網廣告、應用程式內的嵌入式廣告(in-apps ads)與影音廣告四大纇,可同時跨足Android與iOS各式平台。

既然智慧型手機成為重要廣告市場,其「定位」功能成為它與個人電腦的最大差異,目前Google在個人電腦廣告可精準到縣市層級,手機也採用同套系統,未來若需要更精準的定位到街道巷弄,將會進一步研發。  


引用自http://www.bnext.com.tw/focus/view/cid/103/id/253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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